每日一言

食用油标准

百味交融 2025-06-17 16:13:46



一、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(GB2716-1988)规定:

1、酸价:花生油、菜籽油、大豆油、葵花油、胡麻油、茶油、麻油、玉米胚芽油、米糠油小于等于4;棉籽油小于等于1。

2、过氧化值(meq/kg):花生油、葵花油、米糠油小于等于20;菜籽油、大豆油、胡麻油、玉米胚芽油、棉籽油、茶油、麻油小于等于12。

3、浸出油溶剂残留量(mg/kg)小于等于50。

二、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(GB 15197-1994)规定:

1、酸价小于等于0.5。

2、过氧化值(meq/kg)小于等于10。

热门推荐

生活百事通

2025 ©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2026487号-5

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公开数据整理或转载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